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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科技: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 号)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4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4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12,710,754.72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1,289,245.28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 〔2019〕41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

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工新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子公司电工新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工新材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名称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长城电工新        本次注销
 1                            33050164933500000663
           公司吴兴支行                                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城电工新        本次注销
 2                                358475906346
           湖州市分行                                  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浙江长城电工新        本次注销
 3                            13601012010090008959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长城电工科    已于 2019 年 6 月
 4                            33050164350000001418
       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                              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日注销[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城电工科    已于 2019 年 6 月
 5                              15450000000555125
         湖州分行营业部                                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日注销[注]
  [注]:该账户已于2019年6月10日办理完成相关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33050164933500000663
      公司吴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358475906346
      湖州市分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13601012010090008959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8.7 万吨高性能特
种线材项目”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鉴于公司已将可转债项目结项,且募投项目部分质保金及工程尾款现已支付
完毕,公司已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及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
已办理完成相关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