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人民币 2,327,000 元(23,270 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 2,349,804.60 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赎回价格:100.980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长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2.35 元/股)的 130%(即 29.055 元/股),根据《浙江
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满足“长城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程序履行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长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长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长城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长
城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
间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长城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81)。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长
城转债”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并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 4 次关于实施“长
城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相关赎回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城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即 100.980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票面利率为 1.2%;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 2021 年 3 月 1 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算
头不算尾)共 298 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2%×298/365=0.980 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80=100.980 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为 20%,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980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784 元(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
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 100 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980 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
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980 元。
3、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市后,“长城转债”余额为人民币
2,327,000 元(23,270 张),占“长城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 63,400 万元的 0.3670%。
(二)转股情况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市后,累计 631,673,000 元“长城转
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长城转债”发行总额的 99.6330%;累计转股数量为
28,035,681 股,占“长城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5.72%。
(三)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情
况如下:
股份 变动前 变动后
本次可转债转股
类别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3,413,673 23,022,008 206,435,681
总股本 183,413,673 23,022,008 206,435,681
(四)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长城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尚未转股的人民币 2,327,000 元“长城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五)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司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 23,270 张,赎回
兑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349,804.60 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六)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349,804.60 元,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
重大影响。本次“长城转债”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06,435,681 股,公司自
有资本增加,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
有所摊薄。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长城转债”(转债代码:113528)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