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为使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3、本人/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