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 2018-083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好莱客”)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目前激励对象柯西等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4 人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20,115,286 股变更至 320,079,286 股,
注册资本 320,115,286 元变更至 320,079,286 元,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好莱客创意
家 居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76)。上述事项已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20 号 3 楼好莱客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9:00—17:30
3、联系人:邓涛、甘国强
4、联系电话:020-89311886 020-89311882
5、传真号码:020-89311889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