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12-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5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93,2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33.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209,999.66 元,扣除发行费
用 17,742,1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0,467,899.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
[2017]G160129000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
况如下: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47,671.00 21,059.74 2019 年 12 月
2 品牌建设项目 3,300.00 2,721.71 不适用
3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7,075.79 1,627.98 2019 年 12 月
合计 58,046.79 25,409.43 -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调整前) 状态时间(调整后)
1 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从化好莱客,本项目于 2015 年 11 月
取得项目用地,但由于土地交付平整进度缓慢、电网线路铁塔迁移等客观原因,
从化好莱客于 2018 年 5 月才取得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从化好莱客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目
前本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进展顺利,预计将于 2019 年 12 月底基本完工。
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
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调整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进度,本次调整
后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2、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IT 基础设施建
设、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RP)系统升级、供应商管理(SRM)系统升级、制造
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升级。
目前,公司已完成部分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RP)系统升级、供应商管理(SRM)
系统升级项目,而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IT 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企业生产
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升级项目则需要在从化好莱客生产基地逐步建设完成
后推进,鉴于从化好莱客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因此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行的必要调整,本
次调整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均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定制家居智能
生产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正常进行,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具有客观原因,符合
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