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10-20
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议了
会议材料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0,000万元收购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51%股权,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
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本次
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实施的评
估程序和方法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公司受让湖北千
川门窗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0,000万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审
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51%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