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18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议了
会议材料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的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湖北千川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湖北千川借款是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条款执行,湖北千川
借款将有助于业务拓展,符合其经营发展的需求。本次借款利率是结合湖北千川
融资成本和资金市场情况,经各方充分协商后确定,该利率低于湖北千川现有借
款的平均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关于湖北千川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