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1-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莱客”或“公司”)持续督导期间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
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好莱
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805 号)核准,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17,693,28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33.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209,999.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742,1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0,467,899.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
[2017]G160129000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
况如下: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47,671.00 38,487.54 2020 年 12 月
2 品牌建设项目 3,300.00 3,021.71 不适用
3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7,075.79 3,293.92 2020 年 12 月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可使用状态时间
合计 58,046.79 44,803.17 -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调整前) 状态时间(调整后)
1 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好莱客家
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好莱客”),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上半年延迟复
工复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完成,但项目整体
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现状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调整项目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
进度,本次调整后,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2、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IT 基础设施建
设、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RP)系统升级、供应商管理(SRM)系统升级及制造
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升级项目。
目前,公司已完成部分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RP)系统升级、供应商管理(SRM)
系统升级项目,而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IT 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企业生产
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升级项目则需要在从化好莱客生产基地逐步建设完成
后推进,因此,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
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本次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同意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定制家居智能生
产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所履行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
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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