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24
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议了会议
材料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本次《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好莱客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
化好莱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从化好莱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一致同意
公司、从化好莱客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