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2022-04-28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
为除子公司以外的任何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提供担保。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141,200,000.00元,占公
司最近 一期经 审计 净资产 的 5.34% ;截至2021 年 12 月31日 , 担 保余额 合计
139,333,320.3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7%,无逾期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违反现行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积累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