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3542 债券简称:好客转债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
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
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已经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有相应影响及调整。
2、变更前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5 号和解释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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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
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
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解释16号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及调整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使用权资产 - - - 22,542,245.11
租赁负债 920,818.23 22,580,579.72 - -
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 882,483.62 -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月1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使用权资产 - - - 9,515,122.10
租赁负债 470,874.62 9,985,996.72 - -
公司 2021 年末已经提前对租赁业务生产的税会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并按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所对应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额确认了递
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 16 号要求,将 2021 年末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所对应
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额还原为全额,在 2022 年初分别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 15 号和解释 16 号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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