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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00,其中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送达)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潘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并按照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潘飞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飞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潘飞先生:195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
以及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新会计》特聘编审。
    潘飞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
集的情形。潘飞先生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潘飞先生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并对《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同意公
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此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公司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
根据目前经营环境及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调整能更有效地将员工利
益、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及进一步激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13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 288 弄 5 号楼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其中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送达)。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 288 弄 5 号楼
    收件人:白凯
    邮政编码:201612
    联系电话:021-57475621
    传真:021-574756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潘飞
                                                      2022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潘飞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
席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
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
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