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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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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馏 舍 镩 Ⅱ耵餮 莽 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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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石 门-路 288号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层
                                                                                          曲阝编 : 200041
                                                                            电谭i: (86ˉ 21) 52985488
                                                                            传真 : (86ˉ 21) 52985492
                                                                                    junhesh@junhe.com



                     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 限公司
                   zO22年 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 意见书


致 :上 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
                “     ”                                                     “
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委托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
       ”                                       “          ”
司法 》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 《证券法 》 )、 《上 市公司股东大
                       “              ”
会规则 》(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等 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 (以 下简称
“              ”                                                 “            ”
  法律 、法规 )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 )
的有关规定 ,按 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 公司
⒛22年 年度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有 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 目的,本 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
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 证。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
证 的过程中,本 所假设    :




     l。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 、盖 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 有作为 正本
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 、准确 、完整的    :




     2.提 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 、准确 、完整的                ;




     3.提 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并 且其签署行为
己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




     4.所 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 同原件 一致的 ,并 且这些文件 的原件均是真
实 、完整 、准确的。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 ,本 所律师声明如下      :




     1.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 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
                                        l
前 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 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 ,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本 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
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 ,并 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
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

     3.本 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 目的而使用 ,未 经本所书面同意 ,任 何
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 目的。

     基于上述 ,本 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及 以前所发生 的事实发表法律
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根 据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于 2∞ 3年 3月 31日 公告的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
                                              “                ”
于召开 2怩 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通知 》 ),公 司董事
会 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 ,并 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 日前 以公告形
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 《股东大会通知》,本 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 市松江
区新桥镇千帆路 288弄 5号 楼 ,本 次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 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 ,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⒛23年 4月 20日 的交易时
间段 ,即 ⒐15ˉ 9∶ 25,9∶ 30¨ 11∶ 30,13∶ OO¨ 15∶ OO;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年 4月 20的 ⒐15-1⒌ 00。

     2。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审议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 、股权登记 日等内容 ,通 知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 《股
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 外 ,公 司董事会 己经 公告了本次会
议相关的会议资料 。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一致 。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制作会议记录 ,并 根据 《公司法》、 《股东
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签署保存 。

    综上,本 所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现场会议股东 (及 股东代理人 )统 计资料及相关验证
文件 ,以 及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



出席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股 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51名     ,代 表有表 决权 的股份数为
733,134,412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⒛%(按 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 )。
本所律师 已核查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 证和授
权委托书 ,其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上证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司对其股东身份进行验证。

    2.除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 ,公 司董事 、监事 、高级
管 理 人员及本所律师 以现场或线 上 出席方式 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

       3.根 据 《股东大会通知》,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作为
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符合 《公司法 》、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

       综上 ,本 所律师认为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
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列入 《股东大会通知》
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对现
场会议中的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

         除前述通过现场会议表决以外 ,公 司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
束后 ,上 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数据 。

         2。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 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 ,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
下   :




           (1)非 累积投票议案

    序                                                           表决结果
    号             议案 内容
                                                              占有效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 决股份
                                                                                                                          西
l        ⒛” 年度董事会 工 作报 告        733,lO3,612票    99.99579汔                                                    示   30,800票

                                                                                                                   一     茁
         ⒛” 年度 监事 会 工 作报 告      733,lO3,6I2票    99,99579汔                                                         30s800票
                                                                                                                   茁一
         ⒛”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33,1O3,612票    99.99579乇                                             不          30i800票
                                                                                                                   西
         ⒛”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33,134'12票       100%                                                 不                 0票
                                                                                                            西
         ⒛ 22年 年度报 告及摘要           733,1O3,612票    99.9957V8                                       不                 30。   800票
         关于预计 2023年 日常关                                                                             面一
                                                                                                            不
                                                                                                                                                      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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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659,3M票       100%
         联交易的议案
                                                                                                                                                      西
         ⒛ 23年 度财务预算报 告           733,134,412票      1009吃                    0票                                                           不

         关于公司董事 ⒛ 23年 薪酬                                                                     西
                                                                                                       示
                                                                                                                                               茁一
                                                                                                                                               不
                                           733,134,412票      1009汔
         标 准 的议案
         关于聘任 公司 ⒛ 23年 财务
         报 告 审计 机 构和 内部控 制      731,砭 7,456票   99.76719汔             1.676、   156票                             30s800票
         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 于 公 司未 来 三 年 分 红 回                                                          西
         报规划 (⒛ 23-2025)的 议          733,134,412票      100oo                               不                              0票
         案
         关 于 公 司第 六 届 董 事会 独                                                      西                                         面一
                                           733,134,412票      100⒐ 。                       不
         立 董事津贴 的议案


          (2)累 积 投票议案

序号                           议案 内容                                         得票数

12.00      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 (应 选 董事 (4)人     )



12.01                           陈湖文                                   705,321q2⒇ 票

12.02                           陈湖雄                                   719Ⅱ   618^3I2票
序号                      议案内容                                                得票数

12.03                       陈雪玲                                            730,341,410票

12.04                        付昌                                             730,610,6m票

13.00    关于选举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应 选独 立 董事 (3)人   )




13.01                       俞 卫锋                                           732,186,958票

13.02                        潘健                                             732,l“ ,958票

13.03                        潘飞                                             731,9“ ,055票

14,00    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 (应 选监事 (2)人   )



14,01                       朱益平                                            730,664,752票

14.02                       郭立 敏                                           732,321,5sz】    票



        其中,针 对涉及重大事项 5%以 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1)非 累积投票议案

                                                                     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 内容
                                                                  占有效
                                          同意票                                           反对 票                         弃权票
                                                                表决股份
          ⒛” 年度利润分配预                                                                                      面一                   茁一
                                      161^815.812票             100,0000oo                                         不                     示
          案
          关于预计 ⒛23年 日常                                                                              面一
                                                                                                            不
                                      132,659,3M票              100.0000%                                                   0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⒛ 23年                                                                               西
                                                                                                            不
                                      161.815,812票             I00,0000%                                                   O票
         薪酬标准 的议案
         关于聘任 公司 ⒛ 23年
         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
                                      l⑽ .108.856票            98,9451%             l、   676.156票                      30^800票
         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的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 三 年分
                                                                                                       西                          茁一
         红 回报规划                  161,815,8I2票             100.00009汔                            不                          不
           (2⒓ 3-⒛ 犭 )的 议案
         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
                                                                                               面~                            西
         会独 立 董事津贴 的议        161^815,812票             100.0000%                         不
                                                                                                                              不
         案


        (2)累 积 投 票议案

序号            议案 内容                                             得票效

12.00     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 (应 选 董事 (4)人     )



12.01            陈湖文                                           134,OO2,69O票

12.02            陈湖雄                                           148,⒛ 9,712票
 序号            议案内容                                             得票数

 12.03             陈雪玲                                         159.022^810票

                    付昌                                          I59,2呢 ,0m票


 13.00     关于选举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应 选独 立 董事 (3)人   )




                  俞 卫锋                                         160,8胡 ,358票


                    潘健                                          1ω ,868,358票

 13,03             潘飞                                           1ω ,6甾 ,455票



     综上 ,本 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 、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




四、结论意见

         综上 ,本 所律师认为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
序 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所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经 本所盖 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
 (此 页无 正文 ,系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

司 ⒛22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 署页 )




                                                  经 办律师 :蒋 文俊




                                                  经办律师 :王   婷




                                                  加 形 年侈月加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