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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346 号)核准,龙蟠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52 元,共计
募集资金 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49,825,300.00 元后,公司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214,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588 号《验资报
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5 日、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5 日对龙蟠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月 5 日、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5 日
对龙蟠科技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伍前辉、王拓、周大川、
张锦。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三会”文件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公司公告及报备材料、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龙
蟠科技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发展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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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龙蟠科技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
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龙蟠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的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
规;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资料文件。

     核查意见:公司依法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制衡机制能够有效执行,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
透明,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事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能够发挥作用;公司制定了基本完善
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公司
审计工作,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环境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龙蟠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
材料等,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完整,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公告
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公告及报备材料保存完整。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查阅了龙蟠科技《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细
账等,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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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龙蟠科技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专户监管协议、银
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
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同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
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对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
行了规定,龙蟠科技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龙蟠科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
同、定期及临时报告等,并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
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销售、管理、采购、研发等业务正常开展,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经营情况良
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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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
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龙蟠科技存在根据《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龙蟠科技能够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检查
人员与公司高管及员工的访谈以及实地考察,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
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龙蟠科技三会运作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
务、经营模式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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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伍前辉                       支   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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