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对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 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 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胡晓明、余臻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