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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8-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龙蟠科技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南京厚隆昌
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厚隆昌”)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 300 万元,
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北京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汽车”,包含其分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
过 600 万元。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 万元。

    南京厚隆昌股东及监事秦娟与公司董事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赵福全在北京汽车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迪克
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发生业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关于对南京厚隆昌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回避表决;关于北京汽车 2019 年度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关联独立董事赵福全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均同意
并通过此项议案。

                                   1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非关联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
           们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
           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公司就 2019 年度与南京厚隆昌、北京汽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了合理预测,预计 2019 年度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具体金
           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预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2019 年 1-6 月实际 2019 年 7-12 月预
               关联方                                    计全年发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发生额(未经审计)     计发生额
                                                           生额
向关联方    南京厚隆昌汽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295.00              109.22             185.78
销售商品      车有限公司
                           采购叉车尾
向关联方    南京厚隆昌汽
                           气颗粒捕集     市场定价            5.00                3.53               1.47
采购设备      车有限公司
                               器
向关联方    北京汽车股份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600.00              196.55             403.45
销售商品      有限公司

                        合计                                900.00               309.3              590.7


               本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2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92 号 6 幢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

   法定代表人      薛领建
                   汽车及配件、汽车用品、润滑油、五金用品、劳保用品、五金交电、
                   建材、电线电缆、灯具、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管道阀门、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船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销售;汽车维修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污水处理;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销售、安装;机械
                   设备技术服务、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厚隆昌股东、监事秦娟系公司董事秦建之妹,秦娟系公司董事朱
  关联关系说明
                   香兰之姐之女、朱香兰与石俊峰为夫妻关系

    2、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 99 号院 1 幢五层 101 内 A5-061

注册资本(万元)   801533.8182

   法定代表人      徐和谊
                   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配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
    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赵福全系北京汽车独立董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汽车总资产 1,720.34 亿元、净资产 692.38 亿
元、营业收入 1,519.20 亿元、净利润 142.71 亿元。(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南京厚隆昌是公司经销商渠道客户,向公司采购车用尿素溶液等相关产品,


                                       3
公司对全体经销商执行统一的价格体系和促销政策,公司对关联经销商与非关联
经销商销售价格一致。

    公司向南京厚隆昌采购的叉车尾气颗粒捕集器,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

    北京汽车是公司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的车厂客户,主要供
应发动机冷却液等相关产品,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
品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
们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
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
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蟠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
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伍前辉                      支   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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