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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
的意见: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其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针对原材料乙二醇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制
度》的规定。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庆文、胡晓明、叶新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