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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的授
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庆文、胡晓明、叶新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