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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9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7 人为现场参加,2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
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情
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
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2)。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
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因
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
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实施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修改无需再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亦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