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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
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一、募集资金理财的基目的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
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单位:人民币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额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
 1       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                                     16,500.00
                                              公司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
 2                                                                  13,500.00
                 设项目                       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合计                                    40,000.00

       3、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性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
 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
 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
 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应当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3、购买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
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待实际业务发生并
签署合同文件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12月/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3月/2020年3月31日


货币资金                             530,142,547.84                312,825,361.05

资产总额                           2,169,687,372.78              2,232,516,175.85

负债总额                             648,851,232.15                678,328,659.67

净资产                             1,520,836,140.63              1,554,187,51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7,468,295.97                155,210,691.96
量净额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
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
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
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