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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
况,不存在违规情况。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已经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庆文、胡晓明、叶新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