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3-2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担保
事项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胡晓明、叶新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