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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9,825,300.00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214,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到位,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58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二)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资额
    1     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      43,128.24          20,000.00
          新建年产 20 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
          液(车用尿素)项目(后变更为“收购
    2                                             30,291.00          15,000.00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0%的
          股权项目”)
    3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4,361.80          5,000.00

    4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5,680.50          4,521.47

                     合计                         93,461.54          44,521.4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拟将“新建年产 20 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进
行变更,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将投入到新项目“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70%股权项目”中,该议案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因变更“新建年产 20 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车用尿素)项目”,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
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9,628.7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12
                                                 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月31日已投入
                                                     资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
    1                               43,128.24       20,000.00         14,737.60
           防冻液扩产项目
            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
     2      源科技有限公司 70%       30,291.00        15,000.00           14,891.14
            的股权项目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
     3                               14,361.80          5,000.00               -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
     4                                5,680.50          4,521.47               -
            目

               合计                  93,461.54        44,521.47           29,628.74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
目”、“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
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12 月
        液扩产项目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
                                    2021 年 4 月                   2022 年 12 月
       系建设项目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4 月                   2022 年 12 月


    注:公司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时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

“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仓

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4 月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
    2020 年 1 月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各省市纷纷发布政策延后开工、
暂停聚集性活动等情况,各产业链企业存在复工滞后,订单延后等情形,受此影
响,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造
成较大影响。同时,由于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
定变化,对生产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相关设
备的选择和采购上更为谨慎;部分设备需定制生产,采购周期较长。受上述多方
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
和公司利益,该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南京新港高新园控规及城市设计整合》
文件,公司用于募投项目“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
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地块面临土地性质规划调整,且由于新土地的获取超过
预期,由此导致项目推进低于预期。经公司跟当地政府多次沟通,当地政府正在
积极推进公司获取新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并预计在 2021 年下半年完成土
地的交付。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论证,决定对上述两个项目在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对“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
体系建设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
新论证。
    “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已部分投产,本次延期主要受疫
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市场前景、客户资源、技术研发实力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对于“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司现有研发办公环境和
分散式办公场地仍是公司首发上市前的办公环境和场地,随着公司近几年的快速
发展,公司对拥有一个完整、相对集中的研发办公和实验研究场所具有必要性。
    对于“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销量的增加,良好的
仓储管理和充足的仓储场地是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保障。目前当地政府正在积极
推进公司获取新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待公司取得新的土地后,将继续推进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
投项目的建设。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运
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
的需要,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
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龙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
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