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江苏龙 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 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 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胡晓明、叶新、吕振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