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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
势,勤勉尽责、积极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对公司审议的相关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第三届董事会有 3 名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其中胡晓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第三届独立董事为胡
晓明先生,李庆文先生,叶新先生。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2020 年末在任独立董事
    胡晓明先生: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至 2000 年,任江苏财经高等专科
学校会计系副主任兼系党总支副书记;2000 年至 2004 年,任南京经济学院会计
学院财管系副主任;2004 年至 2005 年,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主任;
2005 年至 2013 年,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资产评估系主任;现为南京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审计学专业带头人。2015 年至今,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李庆文先生: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汽车评
价研究院院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国能源汽车传播集团董事
长、中国汽车报社社长、中国能源报社社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长、副
主任;2020 年至今,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新先生: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北京市京
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
 员,并获得南京市浦口区首届“十佳律师”称号等荣誉,现兼任泰州学院客座教
 授;2020 年至今,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
     赵福全先生:美国国籍。1963 年出生,机械工程专业博士后,历任戴姆勒-
 克莱斯勒公司技术中心研究总监、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研发中心
 总经理、上海汉风汽车设计公司董事长、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吉
 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院长及浙江汽车工程学院院
 长,现就职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任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江苏龙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臻先生:1968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南京航空学院
 管理工程系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
 师,南京新航科技公司、南京臻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股东大会 4 次,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
 的审核,并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会的次数
  胡晓明        13         13           7           0           0           4

  李庆文        12         12          12           0           0           0
    叶新         12        12         7           0          0          2

赵福全(离任)    1          1        1           0          0          0

 余臻(离任)     1          1        0           0          0          1

      公司2020年度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20年度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我们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
  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解。我们通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电子
  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
  状况。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运营
  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龙蟠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2,750.38 万元,未超过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650 万元的范围,
  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坏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实,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
  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
  营过程中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
  并就《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综合
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我们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
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
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与实
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167 份,公司能够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积极为董
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2021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
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尽可能
有效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胡晓明、李庆文、叶新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