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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投资金额: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拟以 8,000 万人
      民币出资,持有标的公司 4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
      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
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
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拟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签署《关于磷酸铁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计划
       共同投资 2 亿元在湖北荆门市成立合资公司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常州锂源拟以 8,000 万人民币
       出资,持有标的公司 40%的股权。双方同意后续由合资公司投资建设 5 万吨/年
       磷酸铁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对外投资金额如下,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发生日期                        投资事项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1      2020 年 12 月 16 日   成立孙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00

 2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成立孙公司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00

 3      2021 年 4 月 16 日     成立孙公司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       2021 年 6 月 6 日    成立孙公司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

 5      2021 年 8 月 16 日    成立合资公司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00

合计                                                                           24,000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764100001A
    注册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
    注册资本:130,452.92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经营范围:磷铵、磷肥、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
生物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硫酸钾、掺混肥料、稳定性肥料、缓释肥料、控释
肥料、水溶肥料、脲醛缓释肥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专项
规定项目)的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牡蛎壳衍生品、海藻提取物及含海藻提
取物类化学肥料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氯碱生
产,硫酸生产,液氨无水氨生产,盐酸、硫酸、液氨、硫磺(票面)批发,普通
货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8 类、2 类 3 项),土壤修复,农田修复,重金属污染
防治,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编织袋的制造、销售,仓储(不
含危险品)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化肥销
售、仓储(不含危化品及其他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会务服务,房屋、设备租赁,
中型餐馆,经营客房,国内水路运输,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及相关产品
加工、销售(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才学、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07,928.7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37,119.81 万元,营业收入为 331,107.2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074.3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机
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放马山工业园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新洋丰         货币          12,000           60%

        常州锂源           货币            8,000          40%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
范围为准)
    以上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双方同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认缴出资 1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乙方以货币认缴出资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3、项目名称及规模
    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投资建设 5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以下简称“磷酸铁项
目”),项目建成后,后续增加产能规模、期次、投资额度等根据合资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双方另行商定确定。
    4、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测算,双方拟投资的一期 5 万吨磷酸铁项目投资额预计为 30,000 万元
(不含流动资金),以项目实际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双方同意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双方认缴注册资本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合
资公司通过项目贷款等方式筹集解决。在合资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申请融资时,
双方均应全力配合,任一方不得无故拒绝配合合资公司的合理的融资事宜。
    5、项目建设进度
    合资公司设立后,甲方应立即督促合资公司启动 5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规
划、设计、报批等手续,以及项目建设、安装、调试等。
    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乙方承诺派出一定数量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参与项
目可研、设备选择、项目建设及生产调试等,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在此期间乙
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构成违约的一
方(“违约方”)应对守约的一方(“守约方”)因违约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违反
而可能发生或招致的一切损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调查费
用及其他为减少损失、追究违约方责任等而支出的一切成本)进行赔偿。
    7、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其他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合资公司所生产的磷酸铁产品优先销售给乙方。甲方承诺甲方
所生产的磷酸及工业磷酸一铵等原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应合资公司,以满足合
资公司的生产需求和成本优势。
    甲方承诺在合资公司项目成功投产运营、合作顺畅的前提下,如未来合资公
司计划新增子公司用于承建磷酸铁建设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但无义务
优先认购该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
    为确保项目的实施,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后即委派专业的技术团队参与项
目的工艺路线选择、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建设安装、调试、生产,为项目建设
及生产运营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项目如期建成,达标达产。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投资合同所涉及的投资项目产品,主要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战
略布局,实现公司业务的合理、适当延伸,积极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公司稳健、
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划在湖北省荆门市的投资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对公司 2021 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合作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
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
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