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 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锂源”),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 亿元对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常州锂源”)进行增资(其中 23,962.78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5,037.21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由常州锂源对其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锂源 以募集资金 12.9 亿元进行增资(其中 4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9,00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常州锂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72,074.1131 万元,公司 持有其 69.17%的股权;四川锂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0 万元,常州锂源持有 其 100%股权。 因常州锂源的其他股东中存在公司关联方且未同比例对其增资,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办理备案审批以及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过 2 次同类型关联交易,交易金 额为人民币 14,200 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199,999,977.01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4,468,856.1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5月18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相关规 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 1 251,843.65 129,000.00 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2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43,293.42 4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计 345,137.07 220,000.00 二、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人民币12.9亿元 对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常州锂源的投前定价依据中 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 产评估报告》”)(中盛评报字【2022】第0007号),经各方一致商定为25.9亿 元。公司本次增资额中,23,962.78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5,037.2150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常州锂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72,074.1131万元,公司对常 州锂源的持股比例将由53.81%提升至69.17%。 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再由常州锂源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人民币12.9 亿元对其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锂源进行增资,其中40,000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8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四川锂源为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故本次 增资不涉及评估定价,增资完成后,四川锂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0万元, 常州锂源持有其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 模化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四川锂源。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常州锂源增资并 由常州锂源向四川锂源增资,目的在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9亿元向 常州锂源增资并由常州锂源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9亿元向四川锂源增资,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办理备案审批以及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相同关联方发生过2次同类型关联交易,交易 金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在本次增资前,常州锂源的其他股东中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金贝利”)、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常州优贝利”)和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超利”) 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代闽东”)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 权的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为最近十二 个月内曾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权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主体为公司的关联方且未同比例对常州锂源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5DB5R9C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沈志勇、张羿 南京金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 2021 年设立的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尚未实缴, 暂无财务数据。 2、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EAYB5M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 563 号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石俊峰、席小兵 常州优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 2021 年参与设立的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尚未实 缴,暂无财务数据。 3、名称: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6JGGEXT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汇智产业园科创大厦 A 座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薛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薛杰、解一超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于 2021 年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尚未实缴, 暂无财务数据。 4、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3、 4、5、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注册资本:48,538.61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3.9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44%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49% 张玮 1.99% 葛卫东 1.31% 贺雪琴 1.08% 唐武盛 1.08% 张啸 1.0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8% 曾广胜 0.43% 备注:贝特瑞系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企业,上述股东为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十大股 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004,392.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14,147.00 万元,2022 年 1 月至 3 月实现营业 收入 407,876.0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129.74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5、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MA8RF6PU98 注册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余复路 16 号天行商务中心 18 层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 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92% 珠海普曼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0.04%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4%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企业资产总额为 149,096.20 万元, 净资产为 148,356.47 万元,2022 年 1 月至 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379.4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亿晶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注册资本:48,111.3281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2 日 营业期限:自 2021 年 05 月 12 日起至 2041 年 05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 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0,253.17 302,597.15 负债总额 381,304.17 209,335.34 净资产 118,948.99 93,261.81 营业收入 203,349.23 189,493.10 营业利润 34,365.08 27,879.41 净利润 25,687.18 22,511.86 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龙蟠科技 25,889.0625 货币 53.81% 贝特瑞 3,150.00 货币 6.55% 优贝利 3,500.00 货币 7.27% 金贝利 1,750.00 货币 3.64% 金坛泓远 3,500.00 货币 7.27% 南京超利 700.00 货币 1.45% 问鼎投资 4,601.9531 货币 9.57% 时代闽东 5,020.3125 货币 10.43% 合计 48,111.3281 100%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常州锂源过去 12 个月内曾接受增资 2 次,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 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81)和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22);除本次评估外, 过去 12 个月常州锂源接受评估 1 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常 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 010268 号)。 (二)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1MA62WWEG1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营业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起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434.63 39,202.81 负债总额 102,818.94 29,311.81 净资产 12,615.69 9,891.00 营业收入 36,790.64 0 营业利润 3,187.20 -124.61 净利润 2,724.69 -108.95 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常州锂源 10,000 货币 100% 合计 10,000 100%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川锂源过去 12 个月发生股权转让 1 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 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121)。过去 12 个月四川锂源接受评估 1 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四川锂源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 010269 号)。 五、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根据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盛评报字【2022】第 0007 号),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常州 锂源的评估值为 25.9 亿元。双方基于评估报告友好协商,本次常州锂源的投前 估值定为 25.9 亿元。 本次评估值与上次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一是宁德时代下属公司增资入股 常州锂源后,企业与宁德时代形成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宁德时代增资常州锂源后,净资产因增资而增加;三是宁德 时代下属公司增资入股企业后,企业积极投资新建产线并快速实现投产,企业磷 酸铁锂产能的大幅提升;四是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企业纷纷扩大了磷酸铁锂正极 材料的应用,磷酸铁锂价格大幅上涨,量价齐升导致常州锂源未来现金流量发生 了大幅增长,故评估值发生较大差异。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59,000.00 万 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 190,322.82 万元,增值率 277.13%;比 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 165,727.75 万元,增值率 177.68%。 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89,187.20 万元,收益法评估得 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59,000.00 万元,两者相差 169,812.80 万元。 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资产基础法 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 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 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 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的量化范畴不同,企业拥有的经营资 质、客户资源、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研发能力、人才团队、市场地位、品牌优 势等不可确指的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 益法则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内在价值。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估结 果存在一定差异。详细评估过程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对常州锂源增资定价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具有合理性,其定价公允、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常州锂源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锂源进行增资不涉及评估定价。 六、公司对常州锂源增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增资方案 ①本次增资,常州锂源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48,111.3281 万元增至 72,074.1131 万元,龙蟠科技以货币出资 129,000 万元认购常州锂源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23,962.7850 万元,剩余 105,037.2150 万元计入常州锂源的资本公积金。 ②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锂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比例 元) 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851.85 69.17% 2 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 4.86% 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 4.37% 4 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50.00 2.43% 5 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0 0.97% 6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00 4.86% 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4,601.95 6.39%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8 5,020.31 6.97% 合伙) 合 计 72,074.11 100.00% ③本次增资完成后将相应修改常州锂源公司章程。 ④各方应配合常州锂源于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本次增资涉及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税收和费用 ①本次增资扩股中涉及的有关税收,由各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②本次增资扩股中涉及的有关其他费用,由常州锂源承担。 3、声明、保证和承诺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 ①各方均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 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③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其他守约方均有权按本协议的约 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④各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积极配合公司办理本次增资事宜涉及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等)。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外,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 约定及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确保、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其他方(“守约方”) 可要求违约方纠正,并赔偿守约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并使其不受损害。 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①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②任何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解决不成的,应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③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 效性或继续履行。 6、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特殊关联交 易事项: (一)对常州锂源借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常州锂源提供借款余额为 3.85 亿元,其他股 东未同比例提供借款,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借款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0)。 (二)对常州锂源增资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事项的进 展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关联方: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总金额:4,200 万元 交易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常州锂源和龙蟠科技分别成立了磷酸铁锂团队员工持股平台常州金坛泓远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管理团队员工持股平台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上述两个合伙企业拟分别以人民币 3,500 万元、人民币 700 万元对常 州锂源进行增资。 进展情况:上述增资事项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但未实缴。 2、关联交易事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交易总金额:10,000 万元 交易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分别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16,500 万 元和人民币 18,000 万元对常州锂源进行增资。 进展情况:关于公司对常州锂源增资 10,000 万元,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并 已实缴到位。 八、增资金额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 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 管银行及所增资子公司、孙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审议程序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 亿 元向常州锂源增资并由常州锂源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 亿元向四川锂源增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方 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十一、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由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是基 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 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基于评估报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 资事项。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锂源增资并由常州锂源向四川锂源增资,是基 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要求,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向常州锂源增资并由常州锂源向四川锂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 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锂源增资 12.9 亿元人民币并由常州锂源向四川锂源增资 12.9 亿元人民币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进行增资并由其向控股孙公司四 川锂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由控股子公 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要求,上 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 上,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由控股子公司向控股 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