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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06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
设项目(以下合称“原募投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由于原募投项目建设地块面临土地性质规划
调整,新土地的获取超过预期时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相应地块的
土地使用权证,因此上述项目未有资金投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9,521.47万元以
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
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截至期末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额   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     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     20,000.00       20,756.44

         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15,000.00       16,199.76
         70%的股权项目

   3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5,000.00            -


   4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4,521.47            -


                    合计                        44,521.47       36,956.20

   注: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原因在于募集资金存

在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上述项目未有资金投入,公司拟将项目全部募集资
金 9,521.47 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投
向的总金额(不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21.39%。
此次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永久性补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面临的客
观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将新建运营管理基地办公大楼、购置先进的
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员、升级信息管理系统,梳理和完善公司管理部门职能,
并对多项前瞻性技术课题进行研发攻关;另一方面,通过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建
设,增强区域营销管理和服务力度,建设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项目拟总投资为
14,361.8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000.00 万元。
    具体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型                    金额       占投资比例
   1                  运营管理基地               8,325.00      57.97%
  1.1                   建设投资                 4,350.00      30.29%
  1.2                   设备投资                 3,542.00      24.66%
  1.3                   研发费用                 433.00        3.01%
   2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            2,950.00      20.54%
  2.1                   设备投资                 500.00        3.48%
  2.2                   软件投资                 2,450.00      17.06%
   3                  区域营销中心               3,086.80      21.49%
  3.1                   设备投资                 652.00        4.54%
  3.2                   项目实施费               2,434.80      16.95%


    项目运营管理基地拟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宁栖国用(2015)第 04430 号),该土地使用权以转
让方式取得,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另外,项目将在合肥、成都、沈阳、杭州、
郑州、广州、武汉和太原 8 个城市的成熟商业区租赁 1,600.00 平方米物业,作为
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办公场地。
    该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编号:宁开委招备
字[2015]8 号)。
    (2)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将通过新建统一的仓储物流中心,满足
20,400.00 个库位的仓储需求,为公司现有厂区的生产提供良好的仓储物流配套。
项目的建设,可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仓储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品
牌形象的建设和盈利水平。项目总投资为 5,680.5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 4,521.47 万元。
    具体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占投资比例
       1                总投资                5,680.50                    100.00%
      1.1              建设投资               4,200.00                    73.94%
      1.2              设备投资               1,480.50                    26.06%
       本项目选择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 30,000.00 平方米仓储物流中心,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宁栖国用(2015)第 04430
  号),该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方式取得,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该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编号:宁开委招备
  字[2015]9 号)。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
       因项目建设用地性质调整,新土地的获取超过预期,由此导致项目暂未开工
  建设,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2)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
       原项目尚未有资金投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募投项目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0129260000000164             92.30
限公司新港支行       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注:该账户尚有 6,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4,000 万元用于临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尚未归还。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当时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主要系:(1)完善营销服务
  体系建设,增强区域综合管理水平;(2)深入研究前沿技术,提升公司的核心技
  术竞争力;(3)梳理和完善部门职能,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4)延伸信息
  化覆盖范围,提升客户管理和服务水平;项目的可行性主要系:(1)现有区域营
  销服务中心的建设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保障;(2)完善的综合管理体系,
  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主要系:替代现有的租赁方式,避免到期续
租等风险。同时,可以改变现有仓储地点分散的局面,提高仓储物流效率,进而
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环节的效率提升,从储运环节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水
平;项目的可行性主要系:(1)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中心的充分利用提供了
基础;(2)良好的仓储管理制度,为项目储运管理提供了充分保障。
    关于上述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原项目情况发生的变化
    原募投项目所涉及土地,公司在 2015 年 5 月向证监会报送首发申请材料时
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宁栖国用(2015)第 04430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方式取得。公司在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对募投项目主要进行
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未启动项目建设。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发布《南京市仙林副城栖霞山片区 NJDBb014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
众意见征询),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发布《南京市仙林副城栖霞山片区 NJDBb014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批复稿),2019 年 4 月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发布了《南京新港高新园控规及城市设计整合》,根据上述文件,该两个项
目建设用地性质由原来的工业用地变更为科研用地,且由于新土地的获取超过预
期,由此导致项目暂未开工建设。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4 月调整为 2021 年 4 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4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
经审慎研究,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
9,521.47 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
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决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
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
做出的决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等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