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江苏 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过认真审核,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下无正文) 耿成轩、叶新、吕振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