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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0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查,我
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
事的情形;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石俊峰先
生、朱香兰女士、吕振亚先生、秦建先生、沈志勇先生、张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无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耿成轩女士、李庆文先生、叶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
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叶新、耿成轩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