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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183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抵押贷款、内保外贷、跨境直贷等;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及其配偶朱香兰为本次授信提供相关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方
式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为准,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石俊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香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与石俊
峰先生系夫妻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均为公
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担保。
    (五)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石俊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212,662,195 股。
    朱香兰女士,与石俊峰系夫妻关系,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23,618,649
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石俊峰先生和朱香兰女士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上述综合授
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在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
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安
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六、该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
信及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召集、
召开及做出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与实
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与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
同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操作的指导原则,体现了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关联担保的相关
内容表示认可,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解决了公司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
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
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方将放弃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