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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高笛: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2020-05-28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0-03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仓储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541.67 万元(包括利息、理财收
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现将上述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暂
缓实施“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 O2O 管理系统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
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详见披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2019 年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牧高笛仓储
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建设完工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详
见披露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6 月 29 日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20 年 5 月 20 日,该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   已累计投入金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账户余
    目名称          额(万元)       额(万元)     进度(%)      额(万元)
牧高笛仓储中心
及产品展示厅项       3,150.10            0              0            3541.67
      目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 2020 年 5 月 20 日到期
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 3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二、“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2017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5 亿人
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 1.5 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效。

    2、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2018 年 5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5 亿人
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 1.5 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5
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 1.5 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5
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 1.5 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有 1.2 亿元闲置的“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赎回,“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未赎回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公司董监高及保荐机构对于该募投项目的履职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8 日、201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向及可行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暂
缓实施“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 O2O 管理系统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
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

    3、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2019 年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牧高笛仓储
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建设完工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

    4、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仓储中心
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仓储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541.67 万元(包括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