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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高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2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专人、通讯
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
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户外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运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
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
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
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