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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高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3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除该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应
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
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
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