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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大
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市政院”)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充分保障
上市公司合诚股份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实施股权激励。

    一、 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大连市政院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61 人,其中大连市政院
总经理徐辉先生及其他 60 名核心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展煦企业咨询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展煦”)及大连市政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大连合伙”)间接持有大
连市政院的股权。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将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实施,股权转让的定
价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大连市政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7,000 万元为基础,
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激励对象将通过上海展煦以 2,720 万元的价格从合诚股份受让大
连市政院 13.6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展煦将持有大连市政院 13.60%
的股权,合诚股份将持有大连市政院 86.40%的股权。

    (二)审议决策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所在的大连市政院属于公司重要关联子公司,大连市政院本次员工
股权激励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及《合诚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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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主体

    1、 大连市政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 8 号

    法人代表:徐辉

    成立日期:1987 年 9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
化系统设计,测绘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国土空
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工程管理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软件开发,招投标代理服务,
住房租赁,图文设计制作,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大连市政院简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551.01                        40,171.49

   负债总额                               13,620.97                        16,727.46

    净资产                                24,930.04                        23,444.02

   营业收入                                   8,038.57                     24,605.40

   利润总额                                   1,728.10                         5,9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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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1,486.02                      5,100.64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 大连市政院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大连市政院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37,000 万元。

      (二)激励方式

      1、大连市政院总经理徐辉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激励对象分别出资成立上海展
煦与大连合伙,大连合伙是上海展煦的有限合伙人,该两个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由上海展煦持有大连市政院的股权,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及持有上海展煦及
大连合伙相应出资份额,并统一安排实际缴纳出资,从而通过上海展煦间接持有激励
实施主体大连市政院的股权。

      2、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将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实施,参照大连市政院的净资
产值和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激励对象按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认购价格 10 元受
让大连市政院 272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展煦将持有大连市政院
13.60%的股权,合诚股份将持有大连市政院 86.4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连市政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编号                       名称
                                                        (万元)        (%)
  1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28        86.40

  2        上海展煦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2         13.60

  3                         小计                              2,000       100.00

      认购价格低于评估值的主要原因为本次交易是针对大连市政院核心团队的员工
股权激励计划,让渡部分股权价值可以使合诚股份利益、大连市政院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合诚股份及大连市政院的可持续发展。

      3、员工持股平台简介

      合伙企业上海展煦及大连合伙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

      (1) 上海展煦

      名称:上海展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PLJQ00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 199 号 2 号楼 2632F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辉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
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普通合伙人:徐辉,持有份额 11.03%

    有限合伙人:大连市政院 15 名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份额 42.35%;大连合伙,
    持有份额 46.62%。

    (2) 大连合伙

    名称:大连市政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名称为准)

    普通合伙人:徐辉,持有份额 18.85%

    有限合伙人:大连市政院 45 名合格的激励对象,持有份额 81.15%

    目前,大连合伙尚在工商备案登记过程中。

    (三)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作为持股平台的上海展煦及大
连合伙在收齐全部投资款之后,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四)激励对象获利途径

    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大连市政院股权获利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大连市政
院股权分红;大连市政院股权增值部分。

    三、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说明

    (一)关联方介绍

    本次激励对象所在主体为大连市政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4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海展煦及大连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说明

    上海展煦与大连合伙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激励对象将通过上海展煦从公司受让大
连市政院 13.60%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激励对象
作为大连市政院的重要经营管理层,参与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是属于正常的、必要的
交易行为,有利于股权激励发挥预期的效果。

    四、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合诚股份全资子公司大连市政院本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系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充分保障
上市公司合诚股份利益的前提下,让渡部分股权价值可以使合诚股份利益、大连市政
院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合诚股份及大连市政院
的可持续发展。

    (二) 本次股权激励存在以下风险

    1、被激励对象未及时缴纳投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
施的风险;

    2、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大连市政院业务开展不顺利,股权激
励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将计提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且该等费用
在其摊销年限内可能存在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的风险。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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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市政院实施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有利于充分调动大连市政院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完善对
员工的激励制度。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六、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完成相关注册事宜

    为实施前述股权激励方案,特提请董事会授权相关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
关主体在政府部门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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