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股份:合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9 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
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
变更,并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
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4、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5、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
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
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自2021年第一季
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 独立董事的意见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