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股份:合诚股份关于变更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9 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
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3 月 7 日,合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以下
简称“工行鹭江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1 亿元(实际办理金额为 1.6
亿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主要用于支付公司购买大连
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市政院”)100%股权的部分现
金对价及置换部分已支付的自有资金,同时以大连市政院 100%股权质押,大连
市政院名下部分房产抵押,合诚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和宾及其配偶,5%
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总裁刘德全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上述并购贷
款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提供担保。
2020 年 11 月 19 日,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股权激励持股平台转让 13.60%的股权用于实施本次大连市政
院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根据业务办理的相关要求,拟变更上述担保业务。
二、本次变更担保情况
公司经与工行鹭江支行协商,拟将所持有的大连市市政设计院 86.40%股权
作为质押物,继续为公司上述并购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相关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担保主债权:《并购借款合同》项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
江支行对公司享有的债权。
(2)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3)担保方式:公司持有的大连市政院 86.40%股权质押,大连市政院名下
部分房产抵押,合诚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和宾及其配偶,5%以上股东、
公司董事、总裁刘德全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除前述变更情况外,
上述并购借款原其他担保方式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