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股份:合诚股份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9 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
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反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3 月 7 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
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
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鹭江支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1 亿元(实际办理金额为 1.6 亿元)的并购贷款,贷款
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主要用于支付公司购买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市政院”)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及置换部分已支付
的自有资金,同时以大连市政院 100%股权质押,大连市政院名下部分房产抵押,
合诚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和宾及其配偶,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总裁
刘德全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上述并购贷款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
江支行提供担保。
2020 年 11 月 19 日,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股权激励持股平台转让 13.60%的股权用于实施本次大连市政
院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根据业务办理的相关要求,黄和宾及其配偶、刘德全及其
配偶重新为公司本次事项提供担保。
为保障担保人合法权益,公司拟向黄和宾及其配偶、刘德全及其配偶为公司
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为担
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之次日起两年。
二、反担保之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黄和宾及其配偶的基本情况
1.黄和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枋钟路 2368 号 1101-1104 单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黄和宾为合诚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
14,910,000 股,持股比例 10.41%。
2.蔡双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枋钟路 2368 号 1101-1104 单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蔡双花为黄和宾之配偶。
(二)被担保人刘德全及其配偶的基本情况
1.刘德全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枋钟路 2368 号 1101-1104 单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刘德全为合诚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总裁,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
10,920,000 股,持股比例 7.62%。
2.冯青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枋钟路 2368 号 1101-1104 单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冯青为刘德全之配偶。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黄和宾及其配偶、刘德全及其配偶;
3、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反担保范围:黄和宾及其配偶、刘德全及其配偶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专项并购借款 1.6 亿元所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为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反担保限额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
5、反担保保证期间:黄和宾及其配偶、刘德全及其配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之日起二年。
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1,130.27 万元,均为对子公
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85%,除此之外,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