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股份:合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6月21日,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
郭梅芬、深圳聚惠、盛泰鑫及上海豪敦等38名股东与厦门益悦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原股东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39,485,83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9%)。2021年8月10日,厦门益
悦与深圳聚惠签署了《终止协议》,约定终止双方之间的本次股权转让,深圳聚
惠不再参与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
公司原股东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及占比由39,485,8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19.69%)调整为33,008,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46%)。本次权益变
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调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本次交易完成
后,厦门益悦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最大的股东,将成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相关部门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
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
同时,一方或双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
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仍存
在不确定性。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 21 日,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
郭梅芬、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聚惠”)、深圳市盛泰
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鑫”)、上海豪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豪敦”)等 38 名股东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益悦”
或 “益悦置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上市公司原股东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39,485,830 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19.69%。本次交易完成后,厦门益悦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最大的股东,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公司股
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1 年 8 月 10 日,深圳聚惠决定退出本次权益变动交易,经友好协商,与
厦门益悦签署了《终止协议》,协议终止了厦门益悦与深圳聚惠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公司股份转让事项并且双方不再追究
相关责任。此外,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厦门益悦与盛泰鑫、上海豪敦及武若愚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各方同意继续实施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公司股份转让事项。
因此,在深圳聚惠退出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交易后,本次权益变动调整为盛泰
鑫、上海豪敦、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沈志献与郭梅芬等
37 名上市公司原股东应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33,008,502 股(对应合诚股份
总股本的 16.46%)的股份转让予厦门益悦,转让价格为 16.53 元/股,合计
545,630,538 元。
本次权益变动调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
厦门益悦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最大的股东,将成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也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 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上述《终止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深圳聚惠退出本
次权益变动相关交易后,厦门益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原股东合计
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及占比由39,485,8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9%)调整
为33,008,5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46%)。
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说明
1、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相关部门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等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 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
同时,一方或双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
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仍存
在不确定性。
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