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股份:合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02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
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拟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
行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
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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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东 唐炎钊 林朝南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