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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关于2023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3-015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流动资金周
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金原担保”)开展担保相关业务。

    厦门金原担保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股份”)的子公司,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伟国、刘静、彭勇、
田美坦已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
案亦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曹馨予回
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的任意
时点最高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最高余额;与厦门金原担保发生融资担保、
保函担保、信用证担保等多品种业务的任意时点最高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
最高余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厦门金原担保发生融资担保、保函担保、信
用证担保等多品种业务,提请授权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10-12 号第四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江桂芝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范围为诉
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
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

    厦门金原担保系建发股份子公司,建发股份最终收益股份为 1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90 亿
元,净资产为 3.15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68 亿元,净利润为 0.29 亿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30 亿元,
净资产 3.48 亿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0.65 亿元,净利润 0.33 亿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厦门金原担保系建发股份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的规定,厦门金原担保为公司关联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金原担保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
关担保费率、取费标准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市场水平。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
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展融资渠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 2023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可有效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
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
平、合理的原则。议案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