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4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 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 2019 年第 10 期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8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 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发布的《江苏国茂减速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4)。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自公司 2019年12月27日发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1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至本公告日,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委托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如下: 投资 实际收益 合作方 产品名称 类型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金额 (万元) 国泰君安证券 君跃飞龙伍零 浮动型收 2019 年 6 月 2019 年 12 10,000 186.95 股份有限公司 定制 1904 益凭证 28 日 月 26 日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是否 结构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产品 收益 构成 化安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关联 排 交易 2019年 兴业银 兴业银行 12月30 行股份 银行理 企业金融 保本浮 20,000 3.65%-3.7304% 240-245.29 日至 无 否 有限公 财产品 结构性存 动收益 2020年4 司 款 月28日 渤海银 2020年1 渤海银行 行股份 银行理 月2日至 保本浮 结构性存 10,000 0.30%-4.05% 14.79-199.73 无 否 有限公 财产品 2020年6 动收益 款 司 月30日 国泰君安 证券君跃 国泰君 2020年1 飞龙伍佰 安证券 券商理 月2日至 保本浮 定制款 10,000 3.10%-6.10% 152.02-299.15 无 否 股份有 财产品 2020年6 动收益 2019年第 限公司 月29日 10期收益 凭证 2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 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 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 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 (2)产品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4 月 28 日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65%-3.730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兴业银行 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9)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兴业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1 月 2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3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0.30%-4.0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争议的解决:与《交易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由银行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3、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 2019 年第 10 期收益凭证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2)产品起息日:2020 年 1 月 2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6 月 29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10%-6.10%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 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仲裁 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结构 性存款,国泰君安证券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 2019 年第 10 期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 证 500 指数。 4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 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 构。 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 注册资本(万 主营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本次 名称 成立时间 表人 元) 业务 实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第一大股东 为天津泰达 渤海银行 金融服 投资控股有 2005 年 12 股份有限 李伏安 1,445,000 务业务 限公司,实 否 月 30 日 公司 际控制人为 天津市人民 政府。 (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本外币合计、千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34,451,332 1,092,283,221 净资产 55,859,121 80,870,443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3,174,826 21,136,901 净利润 7,080,155 6,626,189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5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174,893,498.65 3,206,872,332.96 负债总额 1,008,932,242.27 1,046,471,10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5,961,256.38 2,160,401,228.21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089,742.96 55,560,247.91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 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4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 末货币资金余额的 48.9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 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6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186.95 - 2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 20,000 399.46 - 3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 - - 20,000 4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 - 20,000 5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 10,000 6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 10,000 7 合计 90,000 30,000 586.41 6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51.4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6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0 总理财额度 60,000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