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
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
始执行。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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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相关
项目,具体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新收入准则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后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预收款项 147,540,049.18 -48,651,662.58 98,888,386.60
合同负债 48,651,662.58 48,651,662.58
会计政策变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 新收入准则影响金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
表项目 额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额
预收款项 147,510,386.31 -48,621,999.71 98,888,386.60
合同负债 48,621,999.71 48,621,999.71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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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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