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15 公司简称:国茂股份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茂股份 603915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陆一品 冉艳 电话 0519-69878020 0519-69878020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 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 电子信箱 contact@guomaoreducer.com contact@guomaoreducer.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445,396,110.88 3,342,937,353.41 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311,098,347.57 2,249,993,167.66 2.72 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0,436,000.23 -73,955,518.84 净额 营业收入 992,118,486.27 944,458,829.23 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51,578,456.45 120,568,167.37 25.72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32,671,749.83 117,356,912.34 13.05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5 9.83 减少3.2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2 3.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2 3.13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91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境内非国有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51.45 238,400,000 238,400,000 无 0 法人 徐彬 境内自然人 9.71 45,000,000 45,000,000 无 0 徐国忠 境内自然人 7.04 32,600,000 32,600,000 无 0 徐玲 境内自然人 3.11 14,400,000 14,400,000 无 0 常州市国恒企业管理咨询中 境内非国有 2.33 10,800,000 0 无 0 心(有限合伙) 法人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 1.75 8,120,30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上海国悦君安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悦君 境内非国有 1.75 8,120,300 0 无 0 安企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法人 合伙) 沈惠萍 境内自然人 1.73 8,000,000 8,000,000 无 0 常州市正德企业管理咨询中 境内非国有 0.89 4,106,900 0 无 0 心(有限合伙) 法人 常州市恒茂企业管理咨询中 境内非国有 0.83 3,824,000 0 无 0 心(有限合伙)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股东徐国忠与沈惠萍为夫妻关系,徐彬为徐国忠与沈 惠萍之子,徐玲为徐国忠之女。徐国忠、徐彬、沈惠萍组成的徐氏 家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徐玲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2、正德咨询、恒茂咨询、正泰咨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3、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分别持有国茂集团 47%、45%、8%的 股份。 4、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国际经贸形式复杂严峻等因素影响,全国固定资产投 资同比下降 3.1%。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呈现“前低后高、由降转升”走势。分季度看,二季度工业 企业利润同比增长 4.8%,一季度为同比下降 36.7%,尤其是 5、6 月份,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6.0% 和 11.5%,增速逐月加快。二季度,装备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 31.8%,一季度为下降 46.7%,为回 升幅度最大的行业板块。(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报告期内,我国减速机行业受益于工业自动化、国产替代化进程的推进,市场规模稳步提升。 此外,行业出清因素使市场、资源配置等优势愈发向头部企业集中。 (一)2020 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作为国内通用减速机领域规模领先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稳步增长, 实现营业收入 99,211.85 万元,同比增长 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57.85 万元, 同比增长 2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267.17 万元,同比增长 13.05%。 (二)2020 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疫情防控主动作为,抢抓市场机遇 公司广泛分布于各行业的下游客户结构,有助于平衡单一行业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同时协 助公司精准把握市场动向。新冠疫情给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公司主动作为,逆势而 上,狠抓市场营销。一是通过前瞻性布局,精准把握疫情相关领域的市场机遇。用于口罩机、熔 喷布机等设备的减速机产销量强劲增长,为公司带来阶段性的利润增长点;二是以塔机市场为切 入口,主攻市场空间较大的工程机械领域。今年以来,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中大型塔 机市场需求,公司先于市场,从 2018 年底开始试制配套于塔机的回转减速机,到目前已实现批量 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主要配套于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中大型塔机。此外,用于汽 车起重机的回转减速机及卷扬减速机目前尚在抓紧试样中;三是在传统通用市场,以品牌建设为 基础,通过加强渠道拓展以及销售团队管理,力争扩大市场份额。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 机械主机制造商的合作,增加大客户数量。 (2)持续工艺改进,深化研发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一方面是围绕 35 万台减速机项目、160 万件齿轮项目建设开展的新设 备、新工艺研究,以满足公司产能的逐步提升以及产品质量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持续推出更 具竞争力的新产品。报告期内,成功研制出轧管机专用的高速行星减速机,并配套于浙江海亮股 份有限公司的新一代轧管机,产品采用行星架、扎头一体化设计,弧型锥齿采用先进的磨齿工艺, 有效提高齿轮传动精度及使用寿命;成功交付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主机驱动减速机,齿轮设计采用 专业的齿轮箱设计软件进行设计,箱体及行星架采用有限元分析软件对强度和刚度进行校验计算; 新研发的轧机专用减速机采用焊接式大齿轮结构,同轴多级传动形式,结构紧凑,承载能力高大, 应用于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的垂直连铸生产线。 (3)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高质量发展 以“集中制造、分散组装”的生产战略为指导方向,围绕减速机主业,深入推进数字化、智 能化转型,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质量、稳健发展。 ① 持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35 万台减速机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主体厂房已建设完 毕,小部分设备已进场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减速机制造全流程数字化生产设计、 多品种小批量的智能柔性化生产模式以及高效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未来项目的落成将极大提高 公司模块化减速机、大功率减速机的装配产能。 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数据中心的主体顺利落地,并进入测定阶段,标志着公司将加快向数 字化、智能化制造转型的步伐。 ③ 大力购置齿轮、箱体等先进加工设备,进一步提升关键零部件的质量及自制率。报告期内, 公司购置了一批产自德国、日本的一流加工设备,如:数控镗铣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齿轮 加工中心、数控成形磨齿机等,有助于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的工业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 此外,持续购置了一批先进热处理设备,并引进了数位热处理领域专业人才,通过单独成立热处 理部,加强热处理工序的集中制造及管理。 (4)收购铸件制造商,延伸上游产业链 2020 年 2 月,公司以 1,500 万元收购了泛凯斯特汽车零部件(江苏)有限公司(“泛凯斯特”) 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泛凯斯特成立于 1979 年,主要产品为灰铁件和球铁件,该企业原 为公司铸件供应商,同时为国内知名汽车品牌的零部件供应商。公司控股泛凯斯特,打通了上游 铸件原材料生产环节,与减速机产品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毛利率的提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 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符合条件 的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货款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