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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9-0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常州莱克斯诺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及业务资产暨对
外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常州莱克斯诺在中
国拥有的与齿轮箱有关的部分业务及业务资产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可
持续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本
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周旭东                    谢飞                     李芸达




                                                 日期:2020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