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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周旭东先生及董事陆
一品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
李芸达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

    1、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3、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
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
认为上述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的编制,符合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相关准则解释、应用指南,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遵循公司现执行的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大错报情况,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与公司
审计监察部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了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执行,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监察
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监察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
关方保持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并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计划及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监督外部
审计机构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公司股东和
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财务、生产经营、
重大事项决策等的监督,加强与管理层、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协
调与沟通,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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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芸达                  周旭东                     陆一品




                                                    签署日期: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