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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力科技:合力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2月修订)2022-12-21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2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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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
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沟通交流
的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方便投资者参与。
    第七条 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
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
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
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
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
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九条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
沟通。
   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
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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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
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 的方式。
   公司可以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
通,广泛征询意见。
    第十二条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
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情况下董
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投资者说明
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鼓励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
投资者说明会: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
露重大事件;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五)其他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
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
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征
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可以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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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
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八)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公司负责人应当为董事会秘
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 证券部是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并配
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
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
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
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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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鼓励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
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
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信息披露。公司在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依法依
规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地点、交流内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如有)
等情况。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
现场录音、演示文稿、活动中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 管,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以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合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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