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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徽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8 年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印发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
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
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
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
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上述会计准则。

       二、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

    (3)原列报项目“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
目;

    (4)原列报项目“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项目;

    (6)原列报项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拆分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列报项目“管理费
用”拆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 2019 年 3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