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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运电路:世运电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9-14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