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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运电路: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02-14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健全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行业特点、股东回报、盈利
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社会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对利润分配作出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盈利并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要求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2、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
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3、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三、 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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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条件: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保
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
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条件如下:

    A、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均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D、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3、利润分配的比例及间隔期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两次利润分配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6个月。
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实现的
利润分配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预案: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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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 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提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
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现金分红政策时,须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其过程中,认真征
求、听取独立董事对此的独立意见,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
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当年符合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应提出科学、合理的
现金分红预案。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沟
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六、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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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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